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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一个婉。”

  霍翎道:“原来是祝姑娘。”

  无墨给祝婉倒了一杯茶水,祝婉笑着道了一声谢,才开口道:“我要说的新鲜事,可能和其他食客聊的新鲜事不大一样——就在半个月前,苍州城发生了一起妻告夫的案子。”

  ***

  丁景焕在京兆府一待就是六年,期间经手的大大小小案子不知凡几,但在听到祝婉的话后,他眉梢还是忍不住扬了扬。

  在他经手过的上万起案子里,他从未碰到过一起妻告夫的案子。

  这并非巧合,而是和大燕《刑统》有些关系。

  前朝律法允许“亲亲相隐”,即允许亲人包庇亲人。

  同时还规定,检控尊亲属犯罪的人,将被处以“徒二年”之刑。

  也就是说,妻告夫,子告父母,子告祖父母,无论对方的罪名是否属实,都要坐两年大牢。

  大燕《刑统》里的内容,基本都沿袭自前朝的刑律。

  这一条规定也在其中。

  因此,妻告夫,子告父母,在这个时代都是一种非常少见的行为。

  丁景焕给在座众人介绍了下《刑统》里的这条规定,霍翎看向祝婉的眼神里,多了几分兴味。

  祝婉和他们在醉仙居里相遇,肯定是个巧合。

  但突然找上他们搭话,还提起了这桩案子,就未必是个巧合了。

  霍翎问:“她为何要状告她的丈夫?”

  听到霍翎的问话,祝婉悄悄舒了口气,隐在袖中、紧握成拳的手也缓缓松开。

  “夫人的这个问题,要从苍州民间的一些劣习说起。

  “在苍州城外有一条河,名叫青禹河。那条河从山涧流出,清澈见底,潺潺冽冽,你们若是从澜城过来苍州城,应该能看到这条河。”

  季衔山道:“我们正是从澜城过来,也确实远远看到过一条河。”

  祝婉看向季衔山:“那霍公子可知,住在这条河附近的人家,宁愿多走二里地,去更远的河里取水,都不愿去青禹河取水?”

  在座众人都因“霍少爷”这个称呼愣了愣。

  但转念一想,众人就知道祝婉为何会弄出这个乌龙了。

  霍翎自称“霍夫人”,而按照时人的习惯,“夫人”前冠的都是夫姓。

  那祝婉会称呼季衔山为“霍公子”,也就不足为奇了。

  宋叙刚欲出声纠正——

  丁景焕放下手里的酒杯:“你说青禹河清澈见底,又说百姓不愿去青禹河取水,可是那里发生过什么奇特的事情,令百姓避之不及?”

  宋叙眉心微微拧起,似乎是想到了什么。

  祝婉的视线大都集中在霍翎身上,但也会用余光去打量周围几人,所以第一时间注意到了宋叙的异样:“这位公子可是猜到了?”

  宋叙看了看季衔山,才道:“也不算猜到了。只是方才听姑娘说起苍州的劣习,想到了苍州多有溺死女婴的情况。”

  祝婉唇角微抿,开口道:“不错。那起妻告夫的案子里,丈夫刘驰是衙门的差役,妻子刘氏是刘家的童养媳,在早年间就被刘家买了下来。

  “在刘驰到了年纪后,刘氏嫁给刘驰,为他操持家务,还为他生了两个女儿。

  “那刘驰一直想要一个儿子,对两个女儿非打即骂,而被打得最多的还是刘氏。后来,刘氏好不容易又有了身孕,总算得了刘驰的几分好脸色,但……”

  祝婉叹了口气,神情复杂:“刘氏生下来的又是个女儿。刘氏只来得及看那个孩子一眼,就晕死了过去,等她再醒过来时,那个刚出生的孩子已经不见了。”

  原本不太在意祝婉的叙事,而是一直在小心警戒四周的无锋都忍不住道:“那孩子……被溺死了?”

  祝婉颔首:“是邻里不忍,看刘氏拖着刚生产的身子到处寻找孩子,才将这个消息透露给刘氏的。”

  无墨道:“然后刘氏就去府衙状告刘驰?”

  祝婉摇头苦笑:“事情哪里有这么简单。刘氏在刘家生活了几十年,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,要不是被逼到了绝处,她是绝不敢反抗的。”

  也无需众人催促,祝婉继续道:“刘氏知道三女儿的死讯后,大病了一场。就在她病得迷迷糊糊的时候,她听到有人上门的动静。

  “那人是过来相看她的大女儿,想要将她家八岁的大女儿买回去当童养媳。”

  说实在话,刘家算不上什么大富大贵之家,但也在乡里置办有十几亩良田,刘驰还在衙门担任差役,每个月都有二两银子的收入。

  根本没到那种山穷水尽,只能将女儿卖出去换条活路的情况。

  而且刘驰也不讲究,挑中的那户人家的儿子是个病秧子。

  大女儿说是去当童养媳的,实际上还有几分冲喜意味在。

  刘氏自己就是给人做童养媳的,很清楚在别人家里做童养媳的难处。

  她撑着虚弱的病体冲出去阻止,却被刘驰一脚踹翻在地。

  刘驰不仅想要发卖了大女儿,还想要休了刘氏,重新找个能给自己生儿子的婆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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